“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为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澄清长久以来存在的关于食品安全领域的众多误区,6月14日,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四川省食品卫生安全学会、四川省营养学会、四川省营养师协会承办的“天府科普大讲堂”第254讲在四川科技馆开讲,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四川省食品卫生安全学会秘书长、四川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医药卫生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李晓辉作为主讲人,从“国内外食品安全的现状”、“影响食品安全的首先因素及国民素质”、“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律历史变迁”、“消费者如何使用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的四个方面,向前来听讲的观众进行了全面细致、丰富详尽的讲解。
李老师首先介绍了国内外食品安全的现状,由于社会上对于食品安全的认识存在巨大的分歧,导致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呈献出“新老问题并存、源头污染突出、食品加工业素质差、信息交流渠道不通畅”的特点;我国食品安全在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仍是不容忽视的,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第二,化学性污染(农残、兽残、重金属、天然毒素、有机污染);第三,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在以上三方面里,致病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与客观事实不尽相同的是,我国老百姓的主观意识则认为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李老师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原因:
一、我国食品生产比较分散、不够规范、缺乏诚信;
二、假冒伪劣食品等同于不安全食品;
三、消费者安全意识日益增强;
四、政府监管力度逐步增强;
五、媒体的虚假与夸大报道。
李老师提出:影响食品安全的道德因素与国民教育中有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责任伦理。这是一个属于哲学范畴的概念,也是一个不为我国国民所熟悉的概念,它所显示的前瞻性与整体性的特性在食品安全生产领域有着丰富的启示意义,应该引起我国政府、食品行业与全体国民的重视并不断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责任伦理”的出现,也是国际上食品安全法律历史变迁的结果,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经历过一个从无到有、从粗浅到深入、从宽松到严格的过程,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在进行着一个相似的进步过程。
最后,李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我国《刑法》中关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的规定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安全制备食品的十原则、五要点和三关键环节。李老师希望各位听讲的会员与学员能够在各自的工作与生活中运用掌握的食品安全知识不断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机制、推动社会进步。
讲座结束后,李老师和各位观众展开互动,大家纷纷举手提问,李老师一一给予回答,内容丰富、逻辑严谨的大讲堂赢得了所有听众的热烈掌声,取得圆满成功。
四川省营养学会
201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