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四川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食品卫生安全学会秘书长李晓辉主任医师就《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实施进行了解读,指出:食品营养标签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都比较陌生,人们选购食品时,看到外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往往感到迷茫。其实,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居民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居高不下,其中脂肪、钠(食盐)、胆固醇的摄入较高是主要因素之一。通过实施营养标签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内容,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食品营养标签,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74.3%的国家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美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强制实施营养标签法规,我国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已对预包装食品采取强制性营养标签管理制度。
食品营养标签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成分表是标示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目前本标准要求必须标示的营养成分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居民营养健康状况和慢性病发病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贸易需要与我国社会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而确定的,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四种。营养素参考值(NRV)是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高低的参考值,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营养成分含量与NRV进行比较,能使消费者更好地理解营养成分含量的高低。营养声称是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低能量、高蛋白质、低脂肪等。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比如:维生素 C 有助于维持皮肤和黏膜健康。
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对营养声称方式和用语进行删改和添加,也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